2003年1月3日 星期五

離開的第二天


離開的第二天
白天的班還是要上
晚上的班想走想離開編了一個爛理由
結果公司還是會幫我排下星期.下下星期的班
我到底什麼時候可以離去ㄚ?
脫離原本的生活圈不是那麼容易
又開始重新找房子的生活
台北物價還是很高
能夠找的到好房子不容易

你能夠相信我不是罪人嗎?
想跟你說 那個人是晚上七點傳的短訊
因為我三點才充電 當然三點傳過來
不過我相信你什麼也聽不進去看不到了
我只再跟你說一遍
我的心沒有離開過你
一次也沒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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